第一百九十三章 男人的终身爱好-《重生之先声夺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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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中远破教室前看热闹的人很快就散了。

    原本林淼跟老林约好早上10点在教室里等他,因为中午还有一顿可有可无的饭局需要应付。不过迫于这会儿书法课教室的场面略显混乱,他下课之后就给中远留了话,告诉他自己去百里坊小学边上新开的那家书店等老林过来。

    学校旁新开的那家书店很小,撑死不到十个平方,墙壁四周摆满书架,书架里塞满封面破旧得明显是称斤买回来的各种旧书,其中八成以上是武侠小说。林淼进屋的时候屋里的书架前已经或蹲或站或坐了七八个人,年纪大小都有,最大的四十来岁,两鬓上已有白发,最小的十四五岁,身上还穿着十八中的校服,也不知是从十八种辍学的,还是抱着超然心态在儿童节这天从学校里逃课出来蹭书看的。

    看店的是个年近三十的中年人,面对满屋子看而不租的客人满脸麻木。

    没法子,这年头的市场常态就是这样,占便宜的客人总是多数,最不要脸的甚至能蹲在书店里泡上一整个月,通读一整柜的金庸全集还理直气壮的一分钱都不给。你还不能赶这种人走,因为一旦闹起来,店里的损失更大。所以这种看似成本低廉、利润可观的租书店,其实绝大多数都做不长,除非是真心喜欢这行,同时有别的门路赚钱,否则一般极少数人能坚持下来。

    林淼以前还在上大学的时候,也曾一度有过一个不求上进的毕业后开家书店混日子的梦。

    但幸好后来社会发展迅速,网络时代一来,别说这种租书的店,就连新华书店这种庞然大物也都摇摇欲坠,再加上年纪稍微大了点之后脑子就很快清醒,因此考研之前,林淼就果断改变了人生计划,将开书店的想法搁置到了四十年之后,打算等退休之后开一家书吧,自己给自己养老——按他的想法,反正到时候闲着也是闲着,如果实在没钱买房娶老婆的话,开家书吧再养只猫、养只狗,度过独孤的下半生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
    林淼在中年男人缺乏生气却带有一丝疑惑和好奇的眼神的注视下,走到书柜前。

    书店里几个人抬头看林淼一眼,就又马上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小说。

    瓯城区的治安不错,小孩子被拐卖这种事绝少发生,多数像林淼这么大的孩子,家里一般都很放心的放养。儿童节书店里出现一个小豆丁,情况再正常不过。

    林淼一眼扫过整排旧书,随机抽出一本连书名都不曾看过的,低头一瞧,见书面上写着“温瑞安新著”,然后很有经验地又翻到书的背面,看了下作者署名。果不其然,发现后面写着“作者:温瑞安新”,嘴角扬起一个微笑。这种当他不知道上过多少次了,类似的山寨货还有“金庸新”、“古龙新”、“王朔新”等等等等,甚至2000年后的出版业夕阳时代还有“韩寒新”和“郭敬明新”此类垂死挣扎的玩意儿。

    林淼百无聊赖地翻了翻这本名叫《白发妖姬》的山寨文,颇为意外地发现居然写得比温瑞安本人还稍微好些。不说故事剧情,单就文字渲染的功夫来看,功力就不是一般的高。

    开篇第一页,主角就在荒山中迷路遭遇狐仙,那狐仙前凸后翘、美貌动人,提着剑不由分说要杀主角,却被主角反制,不想那狐仙被打败后居然当场就扔了剑,表示自己愿意以身相许,只要主角肯帮她报仇,她今晚愿意付出一切。然后主角二话不说,就义正言辞地拒绝了狐仙,表示自己堂堂武当弟子,绝不会做出这种趁人之危的事情,要我帮你没问题,但和你啪啪绝不是我辈所为,结果没想到话刚说完,就中了狐仙的迷幻药,那狐仙哈哈大笑,表示男主已经着了她的道,她非要和男主啪啪,把自己献给男主后,再让男主给她报仇……

    “好一对做人有原则的江湖儿女,这情节我喜欢……”林淼的身体虽然完全起不了反应,灵魂上却已经被这段经典的H文情节点燃,然后匆忙翻开后面一页,脸色却微微一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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