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南谦,我觉得你变了很多。”任骏说道。 “哦?”莫南谦瞥了他一眼。 “我说不上来,就是变得很不一样。”任骏以前在竹溪大队插过队,最开始就是在那里认识的莫南谦。 那时候这贫苦的少年虽然沉默,却对生活充满了积极的向往,人聪明动手能力也强,很多东西一点就通。 他们年纪相差十岁,却成了无话不谈的至交好友。 后来自己因为表现突出,得到了大队里去工农兵大学读书的名额,可这么多年他们一直都保持书信往来。 这个在乡野里长大的少年如今长成了顶天立地的男人,但印象里,莫南谦不该是如今这般。 就好像这青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冷酷肃杀,历经沧桑,尤其是眼神,太过深沉,常常让人不寒而栗…… 是生活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了么? 但是刚才看莫南谦示意莫岐山把药丸送过去给小姑娘的时候,任骏又觉得过去认识的那个乡野少年依旧有着温情。 莫南谦没言语,经历太多苦痛,日夜折磨,这世上无人能倾诉。 他的视线轻轻放在供桌上的座钟上,若有所思。 这是沪市产的“666”牌座钟,如果打开座钟后的小门,可以看到钟芯为全铜质地,钟芯左下角刻有生产日期,这样一台座钟在如今市场上很热销。 任骏说:“你要是实在喜欢,等改明儿你结婚的时候我也托人帮你买一台呗!” 现在周围人结婚,除了过去必备的“三转一响”,还得必备三十六条腿,最近又渐渐兴起了这台产自沪市的高级座钟。 这台高档的座钟算是目前华国的钟表名牌,即使有钱也不好买,需要票,没有票有钱都买不来,跟有钱买不来“凤凰牌”自行车一个道理,除非有后门。 当时还是他弟弟结婚的时候,他想办法买来送弟弟作为结婚的礼物。 任骏见莫南谦似乎格外中意这台座钟,每次有空来家里,总是盯着它出神。 这在旁人看来,不是喜欢这台座钟,就是想结婚了。 莫南谦始终没有言语,嘴角只是略略勾了勾。 他当然有自己的打算。 他将走一条和前世完全不同的路。 曾经失去的,他会再挣回来! (本章完) 第(3/3)页